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的重要融资工具。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专项债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聚焦全产业链整合与生态价值转化。示范园作为农村三产融合的核心载体,需通过专项债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数字化水平。中机院争资立项小组结合最新政策动态,从主管部门职责、支持范围、申报流程及审核要点等维度系统梳理申报要点,旨在帮助地方政府、园区运营主体及企业高效对接政策资源,规避合规风险,推动示范园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一、主管部门
国家层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规划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
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示范园支持政策,审核产业融合相关建设内容。
地方层面:
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及省级项目库管理。
地方财政局:负责专项债额度分配、发行计划制定及资金监管。
二、政策内容
核心政策依据: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明确专项债需用于公益性且有收益的项目。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细化支持范围及负面清单。
2025年政策新增方向:
存量资产盘活:支持收购商品房、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或产业开发。
收益模式创新:允许碳汇交易、数据资产质押等新型收益纳入偿债来源。
组合融资:试点“专项债+REITs”模式,增强资金滚动利用效率。
三、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
基础设施类:园区内水电路网、冷链物流、仓储保鲜、检验检测设施。
产业融合类:农产品加工集群、智慧农业平台、电商物流一体化项目。
生态环保类:垃圾污水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6。
负面清单:
禁止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形象工程;
限制仿古建筑、过度绿化等非必要设施。
四、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项目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优先支持已纳入国家或省级示范园名录的园区。
项目要求: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取得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手续;
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资本金比例≥20%(非专项债资金)。
收益要求:
收益覆盖倍数≥1.2倍,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收益预测报告。
五、审核要点
合规性审查:
项目是否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财政资金。
用地手续是否完备(需“四证”齐全)。
收益平衡评估:
收入来源需与建设内容匹配,如农产品销售、文旅门票、数据增值服务等。
严禁虚增土地出让收入或包装非关联项目。
六、申报窗口及资料清单
申报窗口: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双平台同步提交。
省级常态化入库截止时间通常为每年11月15日。
资料清单:
核心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案两书(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批文件:立项批复、用地预审、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
收益证明:收入测算明细、市场询价材料、同类项目运营数据。
结语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专项债申报需紧扣政策导向,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全周期管理。建议地方政府提前谋划项目储备,注重收益模式创新与合规性把控,充分利用绿色通道与试点政策,推动示范园成为乡村振兴的标杆载体。